(奥门新浦京83311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申请报告.doc)
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实习) 申请报告
学生姓名 | | 学号 | | |
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实习)单位名称 | | |||
课题名称 | | |||
课题来源 | | 设计时间 | | |
校外指导教师(签字) | | 职称/职务 | | |
校外导师联系电话 | | Email | | |
校内指导教师(签字) | | 职称/职务 | | |
个人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申请人家长意见: (需要有是否同意的明确意见) 申请人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 ||||
校外毕业设计(论文)要求: 1. 学生外出毕业设计必须在毕业设计开始前1个月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查通过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2. 校外毕业设计单位应为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设计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与配套设施,学生在外的安全也应由所在单位负责。 3. 学生必须每两周以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校内指导教师汇报工作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参加学校组织的中期检查。 4. 校外指导教师应当对学生在毕业设计期间的业务和其它方面表现进行评价,作为学生毕业设计成绩的重要依据。 5. 对于校内指导教师(或班主任或辅导员)认为不宜外出毕业设计的学生,经学院分管院长批准,可以取消其外出毕业设计的资格。 6. 在答辩前10天带论文返回学校,准备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等教学任务。 | ||||
校外毕业设计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学办意见: 学生书记/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教学院长/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校外单位的意见需要明确是否接收,本表一式3份:一份交教务助理存档,一份交学办存档,一份学生本人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