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均由学生登录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注册、填写,由院系审核后统一打印经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盖章发放,毕业生每人一份。
2、毕业生就业意向一经确定,须向用人单位出具加盖奥门新浦京83311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章的《2014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签定就业协议后推荐表原件交用人单位。签约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信守诺言,原则上不得违约。
3、毕业生签定协议后,须在奥门新浦京83311就业信息网“毕业去向登记”系统中按照纸质协议书内容录入,形成个人电子化协议书,供学校审核时使用,并将纸质协议书及相关材料交到所在院(系、所)学办(协议书第二联高校毕业生接收函部分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学办交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列入就业方案。
4、毕业生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若需变动且符合改签流向者,须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后重新办理就业手续。改签的基本原则是:由经济发达地区改向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一般性单位改向国家重点单位。如因单位原因与毕业生解约,可以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5、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毕业本科生,已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不办理就业派遣手续。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毕业本科生,列入当年就业方案,可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6、对作为选调生候选人的毕业生,在未确定录用之前,可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但须向用人单位说明选调生候选人身份并在协议书显著位置上注明,若被确定为选调生,原所签协议自行解除。凡被确定为选调生的毕业生必须履行选调生协议。
8、关于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就业规定: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本科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以教务处提供名单为准。学校报江苏省教育厅备案,不列入当年就业方案,列入下一年度就业计划。
原以毕业生资格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的结业、肄业生,须征得用人单位书面同意后,学校方予办理结业、肄业报到证。
10、毕业生如发生以下几种情况,学校不再受理其就业手续:(1)不遵守国家政策规定,坚持个人无理要求,开具报到证后,在规定期限内不去工作单位报到或未及时办理落户等有关手续的;(2)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或无理要求被用人单位退回的;(3)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就业协议书只有一份,在签约时一定慎重考虑,一旦用人单位在上面签字,要更改或换发协议,必须有用人单位同意放弃该协议的书面证明,否则不能更改和换发协议书。只能按违约程序办理。
奥门新浦京83311学办